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和质量,促进望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教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是指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学习所获本科、研究生学历。考生所持报考职位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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